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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简介


中心概况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11月,2019年9月份正式更名为机关事务中心。下设13个科室(含机关党委)和1个二级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新乡市机关后勤工作实际,承办市级机关事务的规划、标准、制度等拟订和实施工作。

(二)根据事企分开的保障原则,逐步实现保障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三)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对市四大班子和市直机关的房产和基本建设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市四大班子及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装修、分配、调剂、修缮,市级领导干部住房和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的规划、设计,施工、分配、调整和水、电、暖、气的保障和维修。

(五)负责对市四大班子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财产、固定资产及资产变动实行管理;负责市四大班子机关后勤的保障服务工作;搞好机关后勤事业发展的规划,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安排和使用四大班子基建经费、维修经费。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的管理等工作;负责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分配、运营和保障工作。

(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政办公大楼等集中办公场所及有关住宅区的院容院貌、环境卫生、绿化、安全保卫、消防、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西综合楼、西如意楼、“三合一”综合楼、平原博物院大楼及行政办公大楼区域综合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B区甲型住宅和周转公寓楼的物业保障工作。负责市四大班子的通讯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级领导和异地交流干部的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中心管辖的综合行政办公区被国管局评为首批国家级“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目前正在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并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市行政办公大楼被省评为“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大厦”;2019年,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全国机关事务系统弘扬工匠精神微视频展演活动中,中心选送的作品《传承· 创新 齐心聚力新时代》荣获特色音效奖;2019年6月,成功连创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9月,被新乡市考核工作委员会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优秀单位”;连续15年被市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和黄标车淘汰工作经验在全省示范推广。这些荣誉是对我们过往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我们一定会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