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简介
中心概况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11月,2019年9月份正式更名为机关事务中心,下设13个科室(含机关党委)和1个二级机构。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规格正处级。二级机构市机关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中心是全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由市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合并而来,性质为全供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目前,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全市15个集中办公区、2个市厅领导生活区和200多户公租房的服务保障管理工作,服务范围约80万平方米,保障单位113家。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新乡市机关后勤工作实际,承办市级机关事务的规划、标准、制度等拟订和实施工作。
(二)根据事企分开的保障原则,逐步实现保障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三) 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对市四大班子和市直机关的房产和基本建设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市四大班子及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装修、分配、调剂、修缮,市级领导干部住房和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的规划、设计,施工、分配、调整和水、电、暖、气的保障和维修。
(五)负责对市四大班子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财产、固定资产及资产变动实行管理;负责市四大班子机关后勤的保障服务工作;搞好机关后勤事业发展的规划,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安排和使用四大班子基建经费、维修经费。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的管理等工作;负责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分配、运营和保障工作。
(七) 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政办公大楼等集中办公场所及有关住宅区的院容院貌、环境卫生、绿化、安全保卫、消防、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西综合楼、西如意楼、“三合一”综合楼、平原博物院大楼及行政办公大楼区域综合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B区甲型住宅和周转公寓楼的物业保障工作。负责市四大班子的通讯管理工作。
(九) 负责市级领导和异地交流干部的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十)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中心管辖的综合行政办公区被国管局评为首批国家级“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并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被省委表彰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行政办公大楼被省评为“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大厦”;先后荣获“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园林单位”“全省消费帮扶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十三五全省节能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新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支持卫辉市灾后重建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6月、2025年2月分别在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半年和全年工作会上作为代表发言,介绍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公务接待工作经验,同时被省局授予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工作突出单位称号;连续21年被市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