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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2/3 16:10:36 点击量:164 责任编辑: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相关规定等要求,结合市机关事务中心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依托中心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接受并处理12345工单29件、城管110工单62件,办结率100%,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2019年,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今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以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为抓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12345市民热线和城管110三个平台,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信息。中心明确办公室为牵头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体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年共上报各类新闻稿件、理论文章200余篇,全年共发布上报各类新闻稿件、理论文章200余篇,其中政务动态140余条,招投标和通知公告等信息60余条,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活动,中心在机关后勤法制化建设,三公经费使用,公共机构节能,和公房、公车等问题上积极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积极助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三是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与业务处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公开信息是否违背公众利益、是否对企业和个人信息造成影响,据此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小组。二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为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档案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开设了信息公开查询电话(3699960),设置了信息公开橱窗专栏。三是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12345市民热线和城管110等。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中心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科室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投诉专栏,使中心政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多次在党组会、中层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场合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主开展业务培训2次1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40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与维护。加快推进招商网站建设,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中心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结果,以督促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