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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林星同志再次讲授“三严三实”党课

发布日期:2015/9/17 14:23:18 点击量:717 责任编辑:事管局 加入收藏
    

   

  

    2015年9月17日下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林星同志以《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题,在12楼会议室再次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而有富有教育意义的党课。具体内容如下:


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林星

(二0一五年九月)

 

二0一四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作风建设新要求。“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坚持党性的觉悟;“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是敦本务实的精神。“三严三实”要求,道出了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明确了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为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指明了方向。

“三严三实”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基。通过开展专项教育,让“三严三实”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就一定能在深化“四风”整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严以律己就是要管好自己,约束好自己,正己克己,以身作则。如果你自身正了,那么谁还敢不正;你如果连自己都不正,又怎么去要求别人?一个领导干部管好自己,带好头,做表率,上行下效,就可以影响一大片。相反,也可以带坏一大片。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践行“三严三实”,律己是关键。面对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为私心所扰、名利所累,就难免会走歪路。在现实中,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事实证明,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滋生出来,最终就会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严以律己就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古人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必须加强自我约束,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一方面,要耐得住清贫,永葆本色,抵制私欲,摒弃利欲,战胜物欲。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能够战胜诸多困难的地方”。缘此,清贫作为一种操守、一种追求、一种境界,永远不会过时。正所谓“诗堪入画方为妙,官到能贫方是清”就是这个意思,“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清廉梦里不惊”正是这个追求。另一方面,要耐得住寂寞。必须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要自觉远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要多一份清醒,少一些浮躁,不断学习,深刻思考,全面提升。唯有如此,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发展。

以严正己,挺直清廉脊梁。清廉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线”。“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党员干部要始终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不断增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克制内心各种欲望,在各种诱惑面前眼不花、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为此,以“严”字当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各级领导干部“日三省乎己”的必修课。党员干部要以秋风白云之淡看轻名利。老子说,“福莫大于知足,祸莫大于欲得”,人都有名利思想,关键是要有所节制,需知有度、取之有道。党员干部要时刻照一照自己的人生态度和境界高低,把对生命底蕴的追求演变成生命的深刻含义,真正以豁达的精神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境界约束自己的名利之心。要以冬雪寒风之严律己修身。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唯有慎思笃行,谨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古训,防微杜渐,慎行慎权,永葆“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浩然之气。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只有自身过硬,才能使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一要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秉公执纪不偏私、一身正气不变质,过好权力关、金钱观和美色关,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让心怀不轨的人无空子可钻、无闲话可讲,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要始终筑牢拒腐防线,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不怕威胁恫吓,不怕打击报复,不怕诬告陷害,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脚跟,岿然不动。三要不越纪律红线,要始终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行使权力,手握戒尺、行有所止,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确保“两个责任”职能的有效发挥。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着重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真正做到政治上忠诚、组织上服从、行动上自觉。

守纪律、讲规矩,就要时刻克心律己。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不仅要有严格的监督和惩处,让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人付出代价,更要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有高度自觉的自律意识,克心律己。一要有个性不能有任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懂得个性与党性、德性的关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第一职责,使自己的个性服从党性、德性,不能让自己的个性任性到无德性、无党性。二要有纪律不能有特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特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员干部要懂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多想想做这事符不符合纪律规矩,多算算违纪腐败的“七笔帐”,即:一算政治账——断送政治前途;二算经济账——人财两空;三算名誉账——身败名裂;四算家庭账——幸福落空(一人不廉,全家难圆);五算亲情账——众叛亲离;六算自由账——深陷牢笼;七算健康账——未老先衰。

讲规矩,就要坚守政治“底线”。党的规矩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一些干部不信奉党的纪律和规矩,却推崇“潜规则”,有的干部之间甚至还形成了人身依附关系。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大案、窝案来看,尽管中央多次强调党内绝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然而总有一些人当作耳旁风,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找靠山、架“天线”,甚至发展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有的领导干部不遵循组织程序,不尊重集体领导,我行我素,自行其是,重大问题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极个别人甚至一连几天“玩失踪”。这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讲规矩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要始终铭记党员这个第一身份,把党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严格遵守党的规矩特别是党的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树起防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不做特权干部、特殊党员。

讲规矩,就要心存敬畏,不越法纪“红线”。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碰法律红线,不破法律边界,不避法律责任,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利欲熏心、贪赃枉法。事实证明,那些法制观念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恣意违法滥权的领导干部,无一例外都会走向反面,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讲规矩,就要手握戒尺,把握生活“界线”。社会上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千方百计与我们的领导干部拉关系、套近乎,不是真讲感情,而是别有所图,不是内心尊重你,而是设局利用你。翻开那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的忏悔书,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这些案例告诉我们,领导干部要慎重把握好“八小时”外的朋友圈、生活圈、娱乐圈,保持健康情趣,严把“爱好”尺度,严防“雅贿”陷阱。还要认真吸取“家族式腐败”的深刻教训,管好家属子女,防止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牟取非法利益。要不断提高自我警醒的约束力、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高尚操守和人格追求。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是成文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这些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做人、干事、用权的重要遵循,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一直以来,一些人对守纪律、讲规矩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算个事”;也有一些党组织把目光聚焦在腐败问题上,其他问题则睁只眼闭只眼。实际上,政治问题和贪污腐败往往是一条藤上的两个瓜,相伴而生。突破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必然言行失范、权力失控、为所欲为,逐渐沦为腐败分子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久前,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中,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反思、引以为戒。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时时处处依纪依法行事,始终守住廉洁的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党内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