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1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坚决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做好应急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