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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抓实 专班推进 我市出台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

发布日期:2021/8/17 8:56:05 点击量:157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1个月基本恢复正常秩序,3个月恢复到灾前水平……8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连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科学指导以及全国各地有力支持下,新乡儿女不畏难、不惧险,广大党员干部挺在前、冲一线,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该《总体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以恢复重建和长远发展为主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工作,确保我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

  灾后重建工作目标分三个阶段完成:1个月内完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抢通和除险加固,基本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全面修复,城乡生产生活全面恢复到灾前水平;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基础上,持续推进项目谋划和建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四个坚持”为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重建,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基本,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统筹兼顾、应急谋远。机制上,市级抓总、部门牵头、专班推进、县区落实,形成全市一体化。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3个专项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这13个专项组分别是:市政设施恢复重建组(市住建局牵头)、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组(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能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组(市工信局牵头)、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组(市住建局牵头)、农林牧业生产恢复重建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工业生产恢复重建组(市工信局牵头)、商贸旅游恢复重建组(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牵头)、水利工程重建提升组(市水利局牵头)、项目服务工作组(市发改委牵头)、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组(市委政法委牵头)、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对于受灾群众关心的房屋问题,《总体方案》指出,对城乡倒塌房屋住户,综合运用租建结合、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安置到位。争取11月底前,完成村民住房修复重建和城镇损毁房屋修缮加固任务。

  对于受灾严重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在财政、金融、土地、社保、环境容量、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发挥企业财产保险作用,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做到应赔尽赔快赔。

  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不改变规模、不改变原线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毁水利、交通类修复项目,直接批复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或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

  《总体方案》还明确了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查险排险除险、群众安置和善后处置、灾情评估等,科学编制一批专项方案;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加快组织实施。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当好操盘手、盯住具体事,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同时加大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