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网站!本站域名:WWW.SGJ0373.CN
→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4/22 10:28:38 点击量:188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和个人身体健康,按照市防疫指挥部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1.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2.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或行程卡、健康码带星变色,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后,立刻向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求落实措施。
    3.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个人以及家人,尽量不到人员多的地方聚集,不参与聚餐,不跨省、不跨市、不跨县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平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定时消杀。
    4.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5.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暂停审批非必要的外出报备和请休假。
    7.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要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学习、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工作。要层层签订《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党组成员签订的告知书向党组书记提交,科室负责人签订的告知书向分管领导提交,本科室人员签订的告知书向科长提交。
8.个人要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本单位各项疫情防控安排和部署要求,如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被告知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