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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7/20 16:39:47 点击量:683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第一部分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是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于20199月由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四大班子”、市直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的综合性管理部门,科室12个,机关党委,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市行政办公楼、西综合办公楼、市民中心办公楼、“三合一”综合楼、平原博物院、人民路行政办公楼、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体育局办公楼8个集中办公区和2个生活区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二是肩负四大班子固定资产管理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管理以及公房出租为市财政增加非税收入的职责;三是肩负对四大班子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购置、维修和处置职责;四是肩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

二、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构成情况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只有本级预算,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我中心二级机构,非独立预算单位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房产基建科、综合管理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科、公房出租科、公寓服务科,中共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本级预算。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包括

1.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7494.8万元,支出总计7494.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24.83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拨入减少。支出减少124.83万元,下降1.64%。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74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94.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7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70万元,占16.9%;项目支出6208.68万元,增长28.10万元,占8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49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24.83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拨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7万元,占16.9%;项目支出6208.68万元,占83.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2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6.57万元,占92.88%;公用经费支出90.2万元,占7.12%。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三公”经费预算为19.8万元。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减少3.8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任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xxx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1.5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任务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90.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85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7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9.24万元,主要是:维修(护)费、物业费、印刷费、取暖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心2022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9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中心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项,主要是: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等;我局(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