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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 | 基础小知识

发布日期:2022/12/27 9:10:07 点击量:152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 加入收藏

一、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具备哪些特征?

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恶势力组织”具备哪些特征?

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

行为特征。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危害性特征。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何时开始施行?

本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六、反有组织犯罪,人人有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