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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机关事务中心 集中学习《河南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

发布日期:2022/12/29 10:22:50 点击量:547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为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行,12月29日,机关事务中心第五会议室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河南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集中学习活动

会上,中心副主任李勇领学了《河南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条例》是我省首部机关运行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7章40条,包括总则、保障职责、保障事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公务交通服务、文印服务、公务接待服务、机关餐饮供应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专项经费等事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制度标准、统一配置使用。明确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对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统一配置、统一处置。明确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配合做好本级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明确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明确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关所需的物业、餐饮、安保、绿化等服务。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任务,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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