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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餐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6/6/23 15:50:43 点击量:509 责任编辑:事管局 加入收藏
     

市直各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餐厅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就餐环境,针对机关餐厅售饭系统设备老化现状,经研究决定将餐厅售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实名餐卡,现将新餐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卡办理原则和范围。参照全省各地市共性做法,办卡范围确定为在新区办公且无内部职工食堂的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餐卡办理依据。以人社局2016年6月份各单位工资表为准。

三、餐卡办理方式。各单位办公室统一到机关餐厅办理。

四、餐卡办理流程。1、各单位提供办卡人员名单(注明人员所在科室、部门),2、餐厅核实确定。3、通知单位办理。

五、餐卡办理提供。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电子版,报送邮箱:2468046944),3、餐卡押金10元。

六、餐卡办理时间。1、6月20~7月10各单位提供办卡人员名单,2、7月11~7月31办理餐卡,3、8月1日使用新餐卡。

七、其他事项。

1、新老餐卡过渡采取先办新卡后停老卡的办法,新卡启用同时老卡停止使用。

2、新餐卡只限机关餐厅使用,就餐实行一人一卡,不得外借,一旦发现将做封存处理。

3、老餐卡可在如意餐厅继续使用或退卡(8月1日至31日在机关餐厅办理退卡手续)。

4、机关餐厅联系电话:  3699708   18567388611   杜文博

 

 

                               新乡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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