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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优选给排水维修维保材料供应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6/25 8:00:00 点击量:115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拟对管理楼宇给排水维修维保材料通过竞争性磋商谈判形式进行供应商选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行政办公楼、西办公楼、人民路综合楼、老干部活动中心、市体育局、市民中心楼、三合一楼、博物院、公寓楼等管理区域内供应给排水维修维保材料。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手续;

3.经营场所固定,供应商品齐全,经营范围需主要包含供应商品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三年内具备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限);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符合集中带量采购条件,集中采购货物能够满足所需的国标性质及其数量、质量、参数,交货期、调整或提供即时服务的时间要求。

8.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为标准,要求供货方送到指定地点。其他事项:(一)供应商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原因等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三)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一楼公物仓

2.报名时应携带如下资料: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并装订成册(资料验原件递交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质检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质检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质检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质检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原件审验后退回。

3.报名及截止日期共五天:

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张智勇  联系电话:17630160061

4.联系及垂询:

联系部门:财务科 联系人:王利邦  联系电话:3699115

                 发改科 联系人:华  健  联系电话:3699079

监督部门:机关党委联系人:张琳琳 联系电话:369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