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原轻工技校院墙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原市轻工技校院墙维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原轻工技校院墙维修: 1、南围墙高2米,长 18米。有垃圾(原墙) 2、东墙高2米,长37米。有垃圾(原墙) 3、北墙高3.5米,长21米。 4、墙体宽度0.24米,每2.5米一个0.5米正方形的墙墩。使用新砖。 三、项目预算金额:27972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2016-2017年市本级限额以下房屋建筑物修缮工程施工定点服务供应商名单内的公司(28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7:00 2、地点:新乡市新二街358号国贸大厦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9984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8月12日下午03: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新乡市新二街358号国贸大厦机关事务管理局七楼会议室 八、施工地点和工期时间 地点:原新卫路定国村附近。工期10天。(施工时间接甲方通知) 九、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局计划财务科:0373-3699115 局纪检监察室:0373-3699079 局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科:0373-369923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9984 十一、报名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十二、开标要求: 1、开标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 3、报价表加盖公章装信封密封,在开标前交采购小组。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开标现场签到,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