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召开全市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市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管局、省市有关通知精神,解读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总结了各单位前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各创建单位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进行了模拟自评打分。
会议要求,一要查缺补漏,及时完善。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创建标准,再次对标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要认真总结,突出亮点。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突出亮点特色,展示工作成绩,体现节能效果。三要规范资料,按时上报。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数据务必准确、规范,杜绝出现数据错误、逻辑错误。
下一步,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将切实根据国管局和省局创建工作时间节点,加大督促力度,加强工作指导,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继续加快推进创建工作:一是要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各单位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创建工作有成果、有成效;二是要统筹协调,通力协作,齐心协力做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注重发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教科文卫体及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和示范单位的三级联动作用。三是在整个创建工作中要注重“三个创新”(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使各项创建工作达到国管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力争创建单位顺利通过国管局的评价验收,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促进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