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个月的层层筛选评比,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和新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经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最终确定,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标志着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全省领跑”上升到“全国争先”的新领域,对我市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经过四个月的层层筛选评比,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和新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经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最终确定,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标志着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全省领跑”上升到“全国争先”的新领域,对我市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