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车改办关于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指示精神,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行动,按照“应贴尽贴、不留死角”要求,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参改单位保留1203辆一般公务用车,除实物保障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工作用车的一般公务用车外,均已完成标识张贴工作,标识化率达99%以上。
此次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对进一步巩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此次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机关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完善公务用车流程,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下一步,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务用车标识的张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关违反规定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杨炳民 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