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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行政办公大院车速过快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1/20 9:32:39 点击量:533 责任编辑:事管局 加入收藏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为规范市行政办公楼院内行车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树立文明形象,近期,市事管局通过实地宣传、张贴温馨提示、测速仪抓拍、安保人员现场管理和劝导等方式,对行政办公楼院内机动车辆和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问题进行了综合治理。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驻楼各单位高度重视,对各自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宣传教育,整体文明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仍有个别人员无视规定,我行我素,车速过快、违规停放、不听安保人员劝阻等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森在《关于出入行政办公大院车速过快的通报(三)》上作出批示:此事很大、不小,在敢转争实践活动中还得真下功夫、下真功夫。实际上这是一种特权思想作祟、特殊心理作怪,缺乏修养、涵养、教养的表现。我市已成功创建文明城市,普通市民还知晓、懂得遵守文明出行和驾驶,难道我们这些所谓机关大院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不该带头遵守、维护、执行?在机关大院内目中无人、横冲直撞、车速飞快,有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吗?如若再发生,严厉追责、问责。现将10月份以来(截至119日)行政办公楼院内车速过快情况通报如下:

市住建委14次,市政府办9次,市发改委7次,市民政局6次,新乡调查队6次,市人大5次,市编办4次,河南日报新乡记者站3次,市统计局3次,市卫计委3次,市委农办3次,市委组织部2次,红旗区法院2次,市人社局2次,市委政法委2次,团市委2次,市农牧局2次,比得利公司1次,平原示范区1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次,市公交公司1次,市环保局1次,市纪委1次,市检察院1次,市林业局1次,市财政局1次,市民族宗教委1次,市审计局1次,市委统战部1次,市委办1次,市委政研室1次,市委宣传部1次,市政府信息中心1次,延津县人大1次。

望上述各单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彻底杜绝此类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其他单位也要引起高度重视重视,加强对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共同维护好行政办公大楼院内行车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树立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