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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地面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5/31 9:01:24 点击量:363 责任编辑: 加入收藏

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形过街天桥塑胶地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建设经验能力和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形过街天桥塑胶地面

二、项目地址:市政府广场南与平原博物院北门之间(人民路过街天桥)

三、环形过街天桥塑胶地面(钢基)铺装。不含原地面清除、外运。

施工面积:1818.9平方米,厚度:8+5(黑+红)毫米。

项目预算金额:16.3701万元。

资金支付: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支付中标价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材料必须为环保型,必须附带材料检测报告原件。

五、本项目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5:30——17:30

2、地点:新乡市新二街360号,市民中心813房间(西如意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9965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6月12日16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新乡市新二街358号国贸大厦机关事务管理局七楼会议室

八、施工地点和工期时间

地点:市政府广场南边,工期10天。

九、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局计划财务科:0373-3699115

局纪检监察:0373-3699079

局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科:0373-369923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9965

十一、报名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十二、开标要求

1、开标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塑胶地板技术参数、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最低价中标。

3、报价表加盖公章装信封密封,在开标前交采购小组。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开标现场签到,为自动放弃。

5、成交供应商须于开标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