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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社会化服务用车租赁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4 15:37:10 点击量:429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

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社会化服务用车租赁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 QYZB-20190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段:入围2家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机构,提供车辆的租赁服务;

二标段:入围4家综合车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厢式货车等)租赁服务机构,提供车辆的租赁服务。

四、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一年一签,视履约服务情况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车辆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所提供的下列各类备用车型总和不得低于20台,各车型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所提供的车辆必需为注册登记5年(含)以内或行驶路程100000.00公里(含)以内的国产(含合资)大型客车和中型客车(均含新能源车型),要求车况性能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如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标段:供应商所提供的下列各类备用车型总和不得低于20台,各车型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所提供的车辆必需为注册登记5年(含)以内或行驶路程100000.00公里(含)以内的国产(含合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厢式货车(均含新能源车型),要求车况性能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如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运输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车租赁业务,提供车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以行车证为准,业主方保留随时通过公安交管系统对投标人提供车辆进行复查的权力)

3、供应商需在新乡市设立分支机构,且纳税在新乡市(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时间:201917日至2019111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地点: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牧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康健紫金广场)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129900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万信酒店(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和平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向西80米路南)五楼会议室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明女士

联系电话:150831002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37350908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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