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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平原博物院保安、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5 14:35:16 点击量:215 责任编辑: 加入收藏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平原博物院保安、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8ZB06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新二街358

联系人:梁清国 

联系电话:13937367019

五、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六、澄清内容:

1、原第六部分  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表格“增加“8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投标时保安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跨区域从事保安服务,注册地在新乡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所属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和“9  ★一标段提供至少33个本公司正式保安人员的《保安员证》。”两项内容。

七、首次公告时间:201913

八、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124

九、其他说明: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十、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3-3035300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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