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行政办公楼会议室新风系统改造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行政办公楼会议室新风系统改造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改造项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更换风道 | 单面彩钢酚醛复合板2.0㎝ | ㎡ | 245 | 防火型材 |
2 | 风量调节阀 | 1500×350×220 | 个 | 10 | 含安装 |
3 | 轴流通风机 | 风量5150m³/h,功率0.55KW,风压150Pa | 台 | 5 | 包含电源控制箱及安装辅材 |
4 | 风道拆除及外运费 | 项 | 1 | ||
5 | 商用空气净化器 | 1000 m³/h,PM 2.5净化效率≥99%;甲醛净化率≥98%;输入功率154W;噪音值≤55DB(A) | 台 | 5 | 设备保修五年(不含滤网耗材)包含电源线及安装,一次净化率符合规定 |
2、报价要求:报价含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预算金额:15.856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3:30—6:00
2、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行政办公楼4号楼011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9961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6月5日下午3: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新乡市新二街358号机关事务管理局七楼会议室。
八、施工工期、地点及付款方式:
工期:20天
地点:市行政办公楼
付款方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
九、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局计划财务科:0373-3699115
局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科:0373-369923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9961
十一、报名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十二、开标要求:
1、开标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
3、报价表加盖公章装信封密封,在开标前交采购小组。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开标现场签到,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