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中心党组研究决定,为彻底改善平原路331号老年活动中心北侧、西侧外围环境卫生脏乱差、管理秩序混乱、停车难等实际问题,将对平原路331号老年活动中心北侧、西侧空地进行有效利用,即建设成一个正规停车场。
现对该场地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经营停车服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依据《合同法》起草的《租赁合同书》,承租后,停车场的前期建设投入和后期车场的维护及卫生保洁都由承租方承担。
该公告在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门户网站(www.sgj0373.cn)和停车场所在地公示三天(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1日)。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