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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无人机放飞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20 8:55:03 点击量:319 责任编辑:综合管理科 加入收藏

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严格落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规划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区域内无人航空器放飞管理工作。

为积极落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规划工作会议精神,10月17日中心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新乡市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规划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无人驾驶航空器近阶段在中心区域内放飞的有关情况,明确操作不当容易坠落伤人、伤物,有甚者可能威胁生命安全,还有可能造成泄密等问题的危害,要求各管理科室严格无人航空器放飞必须持有合法许可证、飞行高度不能超越规定高度、不能在禁飞区飞行(军事管理区域等)、不能在公共区域和高速公路上飞行等有关规定,加大区域宣传和单位走访力度,征求区域管理意见,增加区域内巡防强度,积极与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建立联络机制,下功夫做好区域内的无人机放飞有关管理工作,确保区域无泄密、无伤人等事故发生。(图片为行政办公楼综合管理科科长陈光慧结合大楼实际进行安全管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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