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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入刑!公安部紧急下发通知!有电动车人都要注意啦

发布日期:2018/1/3 21:11:28 点击量:129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核心摘要]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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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部通知中,特别提到了2起,因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惨痛事故: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

   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

   据央视报道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
   全国范围内由电动车
   引发的火灾也在不断上升
   仅2011、2012、2013三年间
   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
   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
   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

   电动车使用中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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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提醒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乱停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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