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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发布日期:2018/2/12 12:49:53 点击量:843 责任编辑:李洲 加入收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0日至9月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新乡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新乡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始终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注重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新乡期间,市委积极落实巡视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剖析研究,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新乡意见反馈后,2017年12月8日,市委立即组织召开常委会研究全市巡视整改工作,12月10日又组织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1月上旬再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并组织全体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参加的工作推进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压实再部署。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常委任成员的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就69项整改任务制定了252条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专项整治”“开展‘文山会海’现象专项整治”“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基层党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10项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棚架落空、不出现盲区死角。

  (三)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注重沟通汇报,主动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汇报,向兄弟地市学习借鉴,整个巡视整改工作得到了省委巡视办和第六巡视组的大力指导,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跟踪整改落实;其他市委常委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真抓实做,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会议推进调度机制,“一办三组”相关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展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同时强化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有效沟通,注重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制定《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联合督导活动方案》,组建四个专项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和22家重点市直机关单位对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查漏补缺,强力推进了各项巡视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统筹兼顾,提升实效。市委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将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打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实施五大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完成2017年全年目标任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治生态不断优化。2017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分别比2016年提高0.2、6.0、5.9个百分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10大类,69项整改任务,加大整改力度,截至目前完成75%以上的整改任务。

  (一)管党治党宽松软,政治生态破坏严重,亟待修复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导向存在严重偏差,政治生态遭到严重污染。着力解决担当意识缺失,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殆尽的问题。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深刻吸取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教训,扛稳抓牢做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市委常委会坚持定期研究全市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于2017年12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作风关,坚持“五个凡提必”,严防“带病提拔”。巡视整改以来,共有9名拟提拔、重用人选被暂缓使用。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2017年11月,由市委副书记牵头分组开展了无任用推荐市管正职领导干部专题调研,一批综合素质好、有思路、有潜力、善于开拓工作局面的县处级干部进入了组织视野。三是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从政治标准上发现问题、从政治高度上报告问题、从政治要求上反馈问题,2017年以来相继对9个市直机关单位开展了3轮巡察,对8个已巡察单位进行“回头看”或专项督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累计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342个,依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立案61人,党政纪处分66人,组织处理70人,移交司法1人,完善各类制度328项,挽回经济损失42192万元。四是强化各级纪委担当意识,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对当老好人、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通报曝光,并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通报中央、省、市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15起。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实用主义问题。一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研究制定《关于对市管领导班子开展干部工作调研的意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全面了解掌握市管领导班子总体运行情况和市管干部队伍基本状况,为市委用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起草《新乡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定》,结合2017年度综合考核,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三是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以案明纪活动,市县两级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10余个,开展廉政风险教育谈话16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26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170余条,修订完善组织人事制度60余项,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功利主义问题。一是从市委常委会尤其是市委主要领导做起,注重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高度自觉,带头加强学习,并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县处级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同时借助党报党刊、网络、明白卡、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全市营造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市委出台文件明确把县域经济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并注重从基层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培养选拔干部。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将县(市、区)分类考核,摒弃以GDP排名论英雄的倾向,突出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等内容,对市直部门的考核突出履行职责、重点工作开展等事项,使考核指标有的放矢、更加科学。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真干假干不一样。

  2.修复政治生态措施不力,政治生态恶化的破坏效应仍在持续发酵。着力解决修复政治生态的措施迟滞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2017年年初出台的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中明晰的30项市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8项市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6项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制定市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市委常委会委员职责。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方案和修复新乡市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四是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2017年7月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17件,立案740件,结案724件,党政纪处分756人,其中对刘继红、秦芳丽、杜家祥3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处分县处级干部19人。五是在全市组织开展“讲案例明纪律”巡回宣讲活动,就党员干部经常遇到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落实、懒政怠政等6类典型案件进行宣讲,共到11个县(市、区)和教育、农业、社保等系统宣讲18场,受教育人数1.1万余人。六是用好追责问责这个利器,通报曝光了获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职开通和副经理宋学军,原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孙锋祥2起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2017年7月份以来,共问责党组织7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9人。着力解决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组建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整治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敢工作、不愿工作、不会工作等突出问题。二是严管厚爱并重,出台了《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干部多元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新乡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办〔2017〕41号)等一系列文件及其配套制度,让干事者有舞台、受尊重,2017年7月份以来共调整“下”的干部51名,其中县处级干部10名,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大力开展“敢担当 转作风 争一流”实践活动,转变干部作风,拉高工作标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价值观念扭曲,至今美丑不分,在大是大非面前缺乏应有的清醒问题。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谋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解决好干部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四期县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对全市1200余名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中轮训,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三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通过耐心细致、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帮助党员干部端正认识。着力解决依然没有跳出“政治生态一朝破坏,基层腐败长久存在”的怪圈问题。一是集中执纪审查力量,严肃查处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省委第六巡视组先后分八批移交问题线索345件(其中要结果件76件),已办结269件,办结率为78%。二是强化对各县(市、区)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督办,2018年1月5日和1月7日组织市纪委有关领导对核查情况逐一把关,逐条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封丘县、辉县市、原阳县查办情况,加大督办力度,专人负责,确保办理质量。目前,省委巡视交办各县(市、区)问题线索244件,已办结235件,办结率为96.3%。三是在全市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2月10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对扶贫、惠农、社会保障等事项中与民争利、雁过拔毛、贪污侵占、村务不公开等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71个,整改问题353个,立案141件,结案111件,党政纪处分152人,通报曝光24个典型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加强小微权力监管,开展小微权力示范点建设督导检查,辉县市、新乡县、牧野区建立了“互联网+阳光村务”的小微权力监管平台,全市58个示范村借助“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将党务、村务、财务、监务等30余项内容全面公开,遏制“微腐败”现象。五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8年“双节”期间,全市已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839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65次、开展廉政主题培训1059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余万人次。

  3.紧贴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度,加大跟踪报道力度,浓厚宣传舆论氛围,营造强大声势气场,不断推动反馈意见整改深度落实,助力政治生态修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一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把围绕整改落实宣传报道作为各媒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宣传报道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今年1月10日,召开媒体安排部署会,对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方案》,形成机制,持续推进。二是加大力度,形成合力。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新乡日报》开设“抓好巡视整改,注重求实求效”专栏,在新乡广播电视台开办“落实整改,从严治党”专题,在新乡网开设“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等专区,做到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齐发声。目前已在《新乡日报》重要位置刊发专项整治工作的系列报道32篇;新乡广播电视台也在重点时段进行播报,同时在各门户网站同步推送整改报道,力求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浓厚宣传整改舆论氛围。

  (二)党的意识弱化淡化,党的建设缺失空挡问题

  1.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着力解决党建工作缺乏有力领导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市委常委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市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市政府党组活动,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市委副书记协助市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并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下发《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内部明电〔2017〕193号),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明确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着力解决以政代党、党政不分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内容、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督促各级各部门厘清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范围,纠正并避免以政代党、党政不分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避实就虚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双审核一报告”制度,即党委(党组)书记负责审核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核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议召开情况及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标准。二是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新组通〔2018〕1号),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扎实开展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上级党组织派出督导组,对下一级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实一级。新乡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综合考核组对所考核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全程进行指导,列席所考核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考核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经报批后督促重新召开。四是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和指导一定数量的下一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对县级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有名无实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标准,统计排查2017年以来1058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项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强化激励警示作用。二是下发《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新组通〔2018〕2号),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县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下沉一线督查指导,重点督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确保取得实效。着力解决“三会一课”敷衍应付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新组〔2016〕12号),注重抓常抓长、落细落小,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建设组织生活示范点389个。二是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推动“三会一课”取得实效。建立清单制度,全市1.1万多个党支部完成工作清单任务10万余项。三是突出抓好领导带头讲党课工作,市委书记带头为支部党员讲党课,2017年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为党员讲党课1万多场次。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市直机关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等11个单位进行通报。

  3.关于党建意识淡薄。着力解决党务干部配备不齐问题。一是对市直机关单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已要求市直机关各单位按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正在落实解决部分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编制职数问题。二是印发了《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部分企业基层党组织长期瘫痪”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新直巡视整改文〔2017〕1号)、《市直机关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整改工作方案》(新直巡视整改文〔2017〕3号),重点解决党务干部配备不齐、党建意识淡薄等问题,责令机关党组织书记不是班子成员的8家单位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事管局3个单位设立机关纪委,实现对61个应设机关纪委的市直单位全覆盖,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四是在开展2017年度综合考核时,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着力解决党章意识严重缺失问题。一是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二是组建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宣讲团,大规模集中宣讲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宣讲60多场次,培训基层党支部委员2.8万名,全市选派党课辅导员到基层讲党课4000余场,培训党员近15万名。三是坚持把专题学党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充分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尊崇党章的良好氛围。

  4.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着力解决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后继无人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认真实施已制定的《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村党支部书记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新办文〔2017〕27号),对村党支部书记实施五星级动态管理,五星、四星级书记达到30%以上。85个书记缺职村配齐支部书记。二是分别制定了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从细抓实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着眼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做好调查摸底,把准村情选情,抓好村级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市村级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将2939个村共计8431名后备干部纳入数据库管理,切实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着力解决一些行政村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宗教势力长期侵蚀基层组织问题。一是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非法宗教专项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5名“村霸”,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依法取缔非法宗教场所3处、及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3起。二是深入开展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重新排查软弱涣散村233个,全部选派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扎实开展集中整顿。目前,112个村完成转化升级。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国企党组织长期瘫痪问题。一是对全市国企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国企党组织运行状况。二是加强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好。三是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等职能部门牵头,重点加大对国有集体改制、破产、停产企业基层党组织整顿治理。目前,全市共划转党组织关系党员650名,撤销破产企业党组织23个,企业党组织改设党小组45个,建立联合企业党支部6个。

  (三)组织人事纪律形同虚设,干部管理乱象丛生问题

  1.关于违规进人问题。一是停止聘干手续办理,在聘干人员流动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对事业人员流动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办理程序,明确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与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发放工作由市人社局同一科室统一负责,做到无缝衔接、避免漏洞。正在着手起草《新乡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三是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坚持定期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聘制度,2017年组织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50名。四是起草《新乡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的资格条件、流动程序,明确有关工作要求。

  2.关于组织人事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建11个督查组开展“三超两乱”整治专项督查,组建7个督查组开展省、市巡视、巡察有关组织人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把巡视、巡察中反馈的问题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照《市管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实施办法》,做好市管干部调整预审请示和备案报告工作,印发《关于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新组电〔2017〕36号),进一步巩固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效果,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严防新的超配干部产生。三是全面摸清市县两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研究出台了《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调整报备工作的通知》(新办〔2017〕32号),采取缺职补位、轮岗交流、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等措施,有效解决“部分岗位长期空缺、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修订完善《干部任前考察审核记实表》,加强对考察环节以及任前“凡提五必”等重点环节的把关,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集中开展2017年县处级领导干部“带病提拔”自查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关于档案管理漏洞百出。着力解决档案材料缺乏甄别问题。一是印发《干部档案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组巡视整改文〔2017〕2号)、《人事档案互查互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干部档案核查和规范工作。二是对市管干部档案逐本进行整理,认真甄别档案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完整、文字清楚、手续完备,截至目前,核查市管干部档案1446卷、核查科级以下干部档案19056卷。三是加大处理纠正力度。对涉嫌违规入党、学历造假及其他档案材料造假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对档案有涂改的23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着力解决档案材料缺失严重问题。一是查漏补缺,结合干部档案核查工作,及时补充缺失材料。截至目前,市管干部累计归档补充年度考核表等材料4387份,其中学历、学位认证787份;各县(市、区)、各单位补充科级以下干部材料35485份,其中学历、学位认证1855份。二是完善制度,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整理制度、查借阅制度、接收转递制度、材料鉴别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对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轮训,并在全市档案管理人员中开展了“卢恩光”“王亚丽”等档案造假典型案例的通报学习。四是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完成了市管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正在推进全市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提升干部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权力运行失去监督制约,寻租空间依然较大问题

  1.关于监督缺失,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混乱问题的整改。着力解决新乡投资集团运营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管理,指导新乡投资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尽快配齐董事会成员,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二是加强监管,由市财政局向新乡投资集团派出监事会,其中外派专职监事3人,新乡投资集团认真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责的相关内容。在2017年12月新乡投资集团召开的董事会上邀请监事会到会进行监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拟定《新乡市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平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2017年12月,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

  2.用权任性,“移花接木”实现决策意图。着力解决向企业拨付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问题。一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学习上级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精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坚决杜绝违背国务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的兑现标准,制定全市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县(市、区)涉企财政优惠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没有发现违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着力解决相当一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不知道领导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一是提升干部认识。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日常廉洁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二是规范制度运行。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将领导干部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纳入考核内容。制定了《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新办文〔2018〕5号),建立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惩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行为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三是加大查处力度。2017年7月以来,共查处了52名党员干部涉及工程项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起草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典型问题通报,搞好以案促改,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3.关于严查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仍然大行其道,普遍存在以会议费、办公费名义隐匿列支烟酒、茶叶、土特产和接待费,公款吃喝转移到内部食堂、农家乐,私车公养等问题仍很突出问题。一是紧跟上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出台《新乡市纪检监察系统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新纪发〔2017〕24号),进一步规范、细化、完善我市相关规定。二是织密监督网络。开展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在新乡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异地互查,发现问题线索170条,下发督办通知书43份,转交核查问题61个。三是在全市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衣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督查督办和通报力度,下发督办通知49份,逐级传导压力,截至目前,共自查发现问题438个;排查出问题线索328个,已立案52件、结案37件、处理137人。

  4.关于目无法纪,小微权力腐败“涛声依旧”问题的整改。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干部对党的十八大后反腐压力感受不大,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在实行领导接访、机关全员接访、律师参与接访的同时,加大对基层尤其是乡镇纪委受理群众问题的督查力度,规范基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目前已进行两轮督查。二是针对村务公开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1002个,已经整改619个,确保及时、真正公开。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选取2015年以来中央、省、市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193例,编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汇编》,发放给乡村两级干部,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四是加大整治力度。着力发现和查处侵占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7月底以来,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615个,党政纪处分309人,公开通报曝光171个典型问题。着力解决依法打击基层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一是认真组织排查。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定基层一线执法民警、服务窗口民警等为重点整治对象,认真梳理排查问题及苗头性线索,建立清单台帐,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共发现苗头性问题38个,纠正38个;下发问题通报4起,2人被通报曝光,1个单位被全市通报批评。二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与违反作风建设的相关干警惩罚力度。抓好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案件起诉监督,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坚持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案件不减步骤、不省程序、不搞变通的“三不”原则。目前全市共查办科级以下贪污贿赂案件174人,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81人。三是强化监督作用。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增设网络公开举报平台与24小时举报值班电话,在各窗口单位门口张贴举报电话、邮箱,方便群众日常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快速查处,及时反馈。着力解决基层政法单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一是开展全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评查工作。筛选一批三年以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业务专家、律师认真评查,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整改,并及时同信访人进行沟通反馈,推动信访积案有效化解,目前已筛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5起,对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集中研判。二是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新公文〔2018〕3号)《伤害案件办理规定》(新公文〔2018〕14号)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规划,加强基层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树立正确执法观,增强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共检查考评21个县级公安机关28个执法办案场所,逐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执法问题通知书,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加大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监督力度。目前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件,监督撤案81人,纠正漏捕70人,纠正漏诉94人;提出刑事抗诉43件,提出和提请民事抗诉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209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违规行为1553件。四是积极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017条、重要案件信息430件、终结性法律文书2545份,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407件。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真正把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晒在阳光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新乡县等县(区)的一些企业仍然偷排偷放,空气、地下水均遭污染,严重侵害群众身心健康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查处各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新乡县安排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偷排、暗排等违法行为的环保专项行动,2017年共立案7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7件,罚款金额50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起,依法行政拘留14起;其中 12月份立案3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件,罚款295万元。其余各县(市、区)也均按照专项行动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重点乡镇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立行立改,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在全市展开。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抽调全市环保系统骨干力量组成8个驻县督查组,进驻全市11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进行执法检查,查处问题每日一报。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也组织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督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驻厂环境监管,确保查明情况、查清责任、查处问题,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强化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双休日和夜间突击抽查、联合执法、异地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污染企业的执法力度。2017年12月专项整改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889人次,检查企业4399家次,对9家企业立案查处,其中1起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利用12369环保热线电话、微信和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专项整改工作以来,受理和查处12369环保热线举报157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强化对存在问题企业的查纠,有力配合了环境专项整治和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2017年,新乡市PM10、PM2.5平均浓度降幅均居全省第一位,全市空气优良天数222天,同比增加62天,是全省三项指标全部完成省定任务的2个省辖市之一。着力解决有的干部追名逐利,招商时大造声势,花言巧语,骗商入门,招来后就不管不问,一些干部利用招商项目变相搞权力寻租,不作为、乱作为,背信弃义,致使项目迟迟无法落地,投资商反应强烈,严重破坏新乡投资环境问题。一是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整改工作,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大局意识,全力促进全市投资环境改善提升,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完善招商项目帮办制、市级领导分包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项目落实。完善服务外来投资企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席服务官等制度,按照“零障碍、零距离、零投诉”和“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各县(市、区)实行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条龙服务的帮办制度,对招商项目实施全过程服务。二是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督导普查。组成6个督导组于2017年12月对各县(市、区)2012年以来签约的招商项目“三率”进行普查。梳理项目履约、开工和资金到位情况,对终止项目、未竣工项目、未达产项目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交由市大项目办协调推进。三是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台帐管理制度。开通“新乡市开放招商工作系统网上平台”,建立项目台帐,实施动态监控,对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科学管理,提升了项目跟踪服务水平。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月讲评活动,市领导每月对各县(市、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点评,先进单位作典型发言,落后单位作表态发言。四是重点解决项目落地的瓶颈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手续办理周期长、项目等土地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分类施策,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建立客商投诉权益保护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于今年1月6日向社会公布,对投资商反映的问题分类收集整理,及时向纪检、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问题线索,依纪依法妥善处理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受理1起投诉举报,正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