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文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标本兼治,深刻总结了管党治党的经验与规律,外在的重典治乱,与内在的正心修身相辅相成,必将不断把正风反腐推向新高度。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做到“六要六不要”。
一要做讲纪律守规矩之人,不要当有组织无纪律之人。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也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党性原则是根本,组织制度、组织管理、组织纪律是重要保障,而关键是要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每个法官都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要随时接受组织的约束和监督。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了严格的组织纪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增强了战斗力和活力,才能形成合力、产生效力,保证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做敢担当勇争先之人,不要当耍滑头推诿扯皮之人。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担当精神是一股披荆斩棘、一往无前的拼劲,是一股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韧劲,更是一种“铁肩担道义”“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目前,我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入决战攻坚阶段,各种矛盾层出不穷,案件数量持续增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我们面对的困难与阻力千奇百怪,问题五花八门。这就需要有一批意志坚定、有胆有识、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法官迎难而上,遇到复杂、疑难、重大、敏感案件敢于挺身而出去办理,有逐个突破的魄力和勇气,有矛盾不上交,发现问题不迁就,遇到困难不回避,面对责任不推诿的责任和担当。我们现在有的法官,遇到难办、棘手的案件就想躲,动不动就以“案情重大”为由提交审委会“拿主意”,把审委会当成了自己的“避风港”“安全屋”,没有真正承担起一个法官应该有的责任和担当。
三要做肯学习善钻研之人,不要当啃资历得过且过之人。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法官要尽快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审判特点,不断学习新法律、研究新案件、把握新规律,努力打造精深的司法能力,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案件的审判规律。要锐意进取,敢于创新,不能墨守成规,一套方法用到底,自觉摒弃那些靠经验去办案、机械办案的落后思维。要提高工作标准,自觉培树“工匠精神”,以追求卓越极致的专业态度,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融入到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不断追求程序运行、法律适用和实体认定的完美精准,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坚决杜绝“矛盾化解就行了,程序实体无所谓”的办案思想。
四要做廉洁自律两袖清风之人,不要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之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官心中一定要有人民,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心系人民、热爱人民、服务人民。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构建超然的法官品格,具有“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胸怀。法官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人”,应审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不应把手中的审判权作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工具。为官要清廉,全面坚守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把准法纪高压线,切实从思想上正廉洁之风,从行为上秉公正之本。不与人比财富、比享受,要守得住冷清、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心无旁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
五要做常怀感恩之心有容人之量之人,不要做因一己之私损害国家单位利益之人。以感恩之心对待工作,是对工作态度的准确定位,是做人做事的基点,是党性人格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法官取信于民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法官成长的道路上,固然有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艰苦付出,但关键还在于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没有了组织的培养,你就没有了“唱戏”的舞台;没有了组织的信任,你就没有了施展才华抱负的机会。因此,要始终对组织对工作常怀感恩之心,并把这种感恩之情融入自己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当作一种人生态度和生活境界去追求,让感恩成为推动自我成长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切不可因为一己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要做热心服务群众走进群众心中之人,不要做高高在上漠视群众利益之人。作为党员、人民法官,应始终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走近群众是转变思想作风、更好地开展工作的前提,也是解民忧、利民情的必由之路。在深入基层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不仅要走近群众的身边,更要走进群众的心里。法官,注定了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承担着关注群众司法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做判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只有走进群众的心里,才能真正摸清群众的思想脉搏,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真正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使审判工作接上“地气”。